昨问今答
和同事比赛掰手腕致其骨折咋办 吴先生问:日前,我在公司和别人掰手腕(是我提出的),我一使劲,对方的手就被掰骨折了,请问我要付什么责任? 本报作答:你掰手腕造成他人骨折,应视为你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损害。根据规定,你与你同事无论有什么样的约定,你的同事均有权向你请求赔偿。 但是,处于玩笑、娱乐等情形造成的损害,你与你同事共同承担损失;如果你同事明知自己会受伤,还明确带有挑衅、激将等情形的,你同事应当承担主要损失。 扣押物损坏可申请国家赔偿 黄先生问:因涉嫌犯罪,张某的本田车被法院扣押,后法院发现不应扣押此车,根据有关规定将车辆发还给张某家属。家属发现车辆发动机严重损坏,要想修复需要3万多元。张某可要求国家赔偿吗? 本报作答:张某及其亲属可要求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为赌博服务的交通工具不能没收 余先生问:我上个月驾驶小汽车到某地下赌场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拟对小汽车予以没收,理由是小汽车为作案工具。请问:小汽车应该被没收吗? 本报作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规定和公安部《关于没收、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和使用工具的暂行规定》,公安部于1989年9月16日专门发布了《关于为赌博提供的交通工具能否予以没收的批复》,批复中规定:“对赌博进行所使用的赌具,不论其价值高低,均应没收。为赌博提供交通工具(如小汽车)以及场所(如房屋)等条件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行为人应给予治安处罚,但交通工具、场所不是赌具,不应没收。所以,你的小汽车不应该没收。 能否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 张先生问:我妻子一年前因受刺激成为精神病患者,如今已无法治愈。我想通过协议的方式与她离婚。请问,这样的做法可行吗? 本报作答:你不能与患精神病的妻子“协议”离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的。另外,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中还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患精神病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现场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名的,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孙先生问:我所在的镇政府被一村民告上法庭,我们提供法庭的证据材料里,有一份现场笔录,上面没有当事人的签名。请问,该份现场笔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本报作答: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对无当事人签名的现场笔录,法院将审查当事人没有签名的事由。如果是因当事人自己的拒签、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事由阻却而无法签名的,则可认定现场笔录证据形式上的合法性。但若缺失当事人签名是源于执法人员的疏忽大意时,则会导致该现场笔录在制作程序上被认定为违法。轻者需要被告补证,重者可能导致现场笔录的证据资格不能为法院所认定。因此,该份现场笔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应视具体原因而定。 被雇工驾车撞伤有说法 万先生问:上个月,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赵某驾驶的汽车撞伤。王某是车主,赵某是王某雇佣的司机。我该找谁赔偿? 本报作答: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你的情况看,王某应当承担对你的赔偿责任,如果赵某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这起事故的,则赵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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